官司(2 / 2)
他特意把陈大哈案与自己原本的公干捆绑在一起,降低单独被盯上的风险,并请对方帮忙在刑部与相关衙门定调,尽快结案。
写完信,他又另拟了一份给温州府衙的公文,正式反诉陈家诬告。
文中语气强硬:
陈大哈既已涉嫌拐卖、拘禁良人,其家人却仍称受害女子为“陈妻”
,并借机诬告朝廷官员,当依律反坐。
一切安排停当,已是后半夜。
唐之谦站在窗前,看着内室隐约的灯火。
袁圆大概还醒着。
他知道这套布置并不能抹去她受过的苦,却至少能把那些苦锁在最小的范围里,不让它们变成她日后被指摘的把柄。
他低声对自己说:
“必须赢。
而且要赢得干净。”
然后吹熄了灯。
接下来的几日,官场上的风向开始悄悄转动。
陈大哈被正式以“拘禁良人、拒捕反抗”
等罪收监,伤势被记为制伏所致;陈家的状子则因“诬告”
嫌疑被压下审查。
袁圆的供词简洁有力,邻里证言也只指向打骂与限制自由,没有人再追问更隐秘的过往。
唐之谦站在这一连串运作的中心,神色冷淡,手段却滴水不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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